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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城区公租房出售公告

武宁县城区公租房出售公告

 

    为优化公租房建设投资结构,充分发挥公租房经济效益,根据《武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武府办发[2016]22号)和《关于做好城区公租房出售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府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现对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出售工作公告如下:

  一、出售范围

    武宁县城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

    二、出售对象

(一)公租房出售对象为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承租该公租房,且租赁期满一周年以上的对象;

(二)申购时承租户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

  (三)租赁期间无欠缴公租房租金记录,无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出售方式

  公租房出售遵循“先租后售、自愿购买、产权分类、区别定价、分步实施、统一管理”的原则,分两种方式进行出售:一是先购买有限产权再购买完全产权,二是直接购买完全产权。

   四、出售价格

根据县政府《关于我县城区公租房销售价格的批复》(武府字[2018]8号)批复意见,各小区平均建设成本价格如下:

     小区名

均价

阳光

沙田

樟岭

鸿福

富安

九岭

完全产权

(含地价)

2959

2901

2932

2876

2822

2477

有限产权

(不含地价)

1964

1964

1940

1940

1940

1489

县房管局负责城区公租房出售的解释说明和组织实施工作,并代表县政府履行公租房产权人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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