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社区认定并初审、街道办复审、武宁县保障房管理所审定,下列家庭经审核后,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为保证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核准后的申请对象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武宁县住建局反映。投诉电话:7703996、7703989http://121.196.199.41/upload/wn/News/2020-12-24/16088018942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