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摸底登记工作的
公 告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精神,实现我县“居者有其屋”目标,针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工业园务工除外)且一直在县城居住达两年以上的家庭,如果符合公(廉)租房申报条件的,请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各单位盖章后报房管局保障股汇总,此次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武宁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