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第二批摸底公 告
为了实现我县城镇居民“居者有房住”的目标,按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我县启动2015年度第二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公开摇号工作,现将摸底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县城区内1—10个社区城镇户口和县城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含乡镇及下属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家庭。
二、摸底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各社区和各单位在12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盖章摸底汇总表直接报保障股统计)。
三、摸底对象家庭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600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户口为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居民且在县城实际居住满两年。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录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满一年的和我县根据需要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县的优惠政策执行。
附加说明:
1、符合廉租房申请对象优先纳入本次公租房申报范围;
2、低保满一年、拆户(含分户)和离婚等必须满两年;
3、无车辆(三轮车以下车辆除外)。
四、工作要求:
1、此次摸底工作要做到“应保尽保”,请各社区深入所辖居民区,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工作普及无死角,彻底解决此阶段困难无房户的居住问题。
2、摸底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审核工作做到”人性化”,杜绝“人情化”。
3、在截止时间期内及时上报摸底汇总表,以便统计申请家庭户数,制定摇号方案。
五、咨询电话:
房管局保障所:2760396、277395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