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一、房源:1、阳光小区高层220套公租房;
2、行政中心72套公租房。
二、租金标准:多层:4.5元/㎡; 高层:5.5元/㎡。
三、报名时间:
四、申请条件(武府发[2012]96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且在县城实际居住满2年,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3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和我县根据需要引进的专业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县的优惠政策执行。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到园区申请园区公租房,准入条件由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加说明:
1、符合廉租房申请对象优先纳入本次申报公租房范围,凡城市低保户摇号中签者,租金价格与公租房相比差额部分实行补贴。低保取消的按公租房政策缴租;
2、拆户(含分户)、离婚等必须达两年以上;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县实际居住满2年(含2年);(2)已被本县城区用人单位聘用,户口必须在县城辖区内且工作满一年,并出具相关证明;(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本县区无房(村委会盖章、乡镇国土所出具建房证明)、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4、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交租金的,无条件腾退所承租的房源。
五、申请材料(A4纸):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人身份证(含家庭成员)复印件;
③户口簿复印件;
④婚姻证明;
⑤收入证明(附工资卡或工资表);
⑥房产证明;
⑦无车辆证明(三轮车以下车辆除外,交警部门出具);
⑧招考的特殊人才和公务员提供录用证明材料(工资在册两年以上)。
六、办理程序:
1、纯 居 民:本人申请→管辖社区初审(公示)→街道办复审(公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
2、单位干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
七、公示网址
中国武宁网:www.wuning.gov.cn
武宁房管局网:www.wnfgj.com
八、报名咨询:
1、房管局:2760396; 2、各社区。
武宁县房产管理局两房办